毛巾是“家家必备,人人必需,天天必用”的日常生活用品。随着市场上消费量的大幅增加,消费者对毛巾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毛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近期,上海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部分超市、购物中心、百货商店销售的毛巾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有14个批次商品不合格。监测结果显示,一是市中心商场销售的毛巾质量明显优于市郊商场、卖场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毛巾;二是单价较高的毛巾质量普遍优于单价较低的毛巾,但个别单价较高的商品同样存在不合格情况。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PH值超标,有8个批次。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因此,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pH值应在弱酸性和中性之间,才不会破坏皮肤表面的弱酸性环境。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毛巾类产品PH值不得高于7.5。监测发现,上海崇明华联超市有限企业堡镇店销售的标称由南通三利达纺织有限企业生产(供货)的“创造生活”牌“螺旋绣花毛巾”(型号规格:34*76㎝、34*76㎝;货号:6928857410046),PH值实测为9.2;上海太平洋百货有限企业淮海分企业销售的标称由上海梵帝贸易有限企业生产(供货)的“Quilts”牌“浴巾”(型号规格:84*168㎝、84*168㎝;生产日期或批号:未标注),PH值实测为9.2,该不合格商品销售单价高达120元。
二是纤维含量名不符实,有9个批次。纤维含量历来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次监测,个别批次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标称值明显不符,超出国家标准允差范围,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如上海普陀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企业销售的标称由浙江义乌五鼎纺织品有限企业生产(供货)的“波塞顿”牌“毛巾系列”(型号规格:34*76、34*76;生产日期或批号:8075),纤维含量标称为“100%棉”,实测为“61.5%粘纤、30%棉、8.5%聚酯纤维”,另外,该商品PH值实测为9.2,也与国家标准明显不符;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企业上海五角场分店销售的标称由深圳市嘉名达实业有限企业生产(供货)的“仙迪”牌“童巾二条装”(型号规格:32*74/25*25㎝、;生产日期或批号:T-4173),纤维含量标称为“88%棉、12%粘纤”,实测为“69.6%棉、25.5%粘纤、4.9%聚酯纤维”。
三是标识标注不规范,有2个批次。标识标注可以让消费者准确了解产品的性能,历来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监测发现,上海金山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企业朱泾分企业销售“竹纤维浴巾”(型号规格:未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6947323700566),未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且未标注中文纤维含量,与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符。